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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的要求,按照学校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受到举报情况、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网站(https:)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9229218。
一、工作概述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根据《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信息公开制度》,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带领下,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本学年学校在《清单》规定的公开事项的基础上,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计划规划、招生就业、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公开、公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有:
(一)基本信息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成果展览等面向校内外公开。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文件、会议等方式向校内外公开。
3.学校的重大事项、重要任免、重大项目和安排等,以会议、文件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4.学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履行学术审议和学术咨询职责。同时制定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5.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教职工全员参与下,经过充分论证,制定了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三个专项规划,向教师及各级管理干部公开。目前正启动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召开了编制工作启动专题会,动员全校教职工广泛参与规划制定工作。根据学校要求,每学年末制定下学年工作计划,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工作要点,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院系例会上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6.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
1.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2025年招生实际情况编写了2025年招生章程,经校领导审阅后,于4月底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教育平台”,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网站、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阳光高考平台、各省市考试院报考指南、招生宣传媒体等途径向考生公布。
分省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在5月份通过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进行报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于6月19日通过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各省市考试院招生计划大本、其他网络媒体等途径向考生公布。
2.录取考生可以登录学校网站,在“录取查询”栏内查询录取情况。考生还可以通过拨打招生咨询电话查询录取情况。自2015年起,学校招生办公室专门在学校招生网开辟“录取公示”栏,招生办在该栏目内公布学校在各省区分批次分科类各个专业的录取最高分及最低分等情况。
3.为使考生了解学校录取情况,方便考生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开通了多种咨询交流平台。考生可通过电话、网络、现场交流等方式进行咨询。招生咨询电话、QQ号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媒体等向社会公布。
4.考生如有问题需要申诉,可以拨打学校公布的纪检监督电话或到校进行现场申诉,新生复查期间没有收到举报的情况。
5.我校招生计划均为本科层次,无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计划,无研究生招生资格。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学校制定了《财务管理文件汇编》,下发到各部门,供广大教职工在经济活动和财务报销时作为依据,同时加强对省市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的使用规定的宣传,并严格执行。
2.学校无受捐赠财产,无校办企业及国有资产。
3.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学校在特定网站上公布招标计划,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本项目条件和要求的商家,以邀请的方式进行招标,在规定期限内将中标商家公布给所有投标商家和相关单位。
4.在专项会议上公布相关财务状况,及时办理财政专项资金支付手续并定期召开项目进度通报会。
5.每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取得物价部门批复或备案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开投诉电话。
(四)人事师资信息
1.学校校级领导均全职在校工作。
2.2024-2025学年,学校校级领导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设有教师岗、行政岗、辅导员岗、教辅岗及工勤岗。根据岗位设置,进行岗位聘任。为保证日常教学与管理正常运行,制定并实施《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实施细则、考核方案等,均通过文件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并于每学年末进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公开发文。
4.学校中层岗位干部的任免,由校长办公会提出并审议,报董事会批准,并通过文件下发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通过学校官网、智联招聘网、高校人才网等专业人才招聘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5.2024-2025学年我校未发生教职工争议。学校制定了教职工争议处理的相关规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校内争议按文件相应规定执行;劳动争议按照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执行。
(五)教学质量信息
1.根据2025年9月统计,学校在校生为4190人,均为全日制本科学生。现有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占96%。学校师生信息均按要求向市教委报备,且在招生简章中体现,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各院系向学生介绍详细情况。
2.学校共有35个专业,目前比较稳定的招生专业主要有:会展经济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会计学、审计学、小学教育、体育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科技、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应用心理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上述专业分别归属于艺术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经济学、理学7个学科。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现状,目前停招专业有:学前教育、艺术与科技、人力资源管理、广播电视学、录音艺术、电影学、音乐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软件工程、英语。停招专业均按要求向市教委报备,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和招生简章对外公布。
3.本学年,学校共开设本科生课程为588门,合计1786门次,生均课程达到0.43门次。集中实践教学学分和选修课学分各占培养计划总学分的30%左右,所有课程均在教务管理系统公开。
4.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授、副教授共76人,占教授总数的90%以上。教授及课程情况均通过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对外公布。
5.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坚持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并将就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修订《2025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监督管理。制订实施《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实施方案》,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和就业指导》必修课,同时开设《创新创业创造:职场竞争力密钥》《网店运营》《团队建设与高效管理》和《人工智能与创业智慧:设计思维创新原理与方法》选修课,提升毕业生求职就业创业能力。制定发布《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发布《毕业生相关手续办理指南》,制定发布进校招聘流程及在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流程,进一步规范就业管理工作,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加强就业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就业管理指导服务能力。就业指导办公室及各二级学院分别设就业咨询指导服务办公室,随时解答解决学生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栀子花开”就业指导工作室适时开展就业指导和“一对一”咨询服务。加强重点群体帮扶力度,建立帮扶台账,促进脱贫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毕业生就业。适时举办校园双选会,专场招聘会及企业招聘宣讲会,努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交流平台,促进学生充分高质量就业。完善就业工作信息管理云平台功能,集信息发布、毕业生服务、用人单位服务、就业老师管理一体,提高就业管理信息化水平。编制《202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并要求发布。
6.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每年认真编制《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其中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内容,编制好《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当年及时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开发布,并上报市教委。毕业生情况每年都会及时向市教委和学信网进行学历注册。
7.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历年均按要求及时向市教委报备,市教委高教处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校网站对外公示。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每年新生入学前都会修订学籍管理办法,并及时向市教委报备。在新生入学教育时,分发给学生,并向学生宣讲和培训,保证全体学生都知晓学校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制定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选条例》《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监督管理办法》《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暂行办法》《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及《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3.我校依法制定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选条例》《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监督管理办法》及《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编入《学生手册》,每名学生人手一册,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由学校集中组织宣讲、学习、考试,加以贯彻执行。
4.学校成立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制定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办法》,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处理学生申诉问题,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学风建设信息
1.学校重视学风建设工作,制定《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关于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校长、书记挂帅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全校公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制定《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对全校公开。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术尊严,倡导严谨踏实的学风,营造有利于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增强学校在学术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学术行为的制度,对外公布,并通过教研室活动、会议等形式组织培训,向师生宣讲。
3.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暂行)》(京教研〔2014〕10号)文件精神,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学位重复率和AIGC检测,一旦发现有学术行为不端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在各年级毕业论文筹备阶段就把相关规定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
(八)学位学科信息
1.学校规范进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并编入学生手册中,发放给全体学生。
2.新增理学学科和金融科技、传播学、应用心理学和审计学4个专业;面向社会公布。学校目前尚无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目前无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未接受来华留学生。
(十)其他信息
学校建有完善的学校稳定与突发事件预案,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做到有方案、有审批、有组织、有预案,通过学校工作群或文件通知到每个部门;对于上级单位实行报送的形式,到当地公安机关、市文保总队、教委等相关单位报送相关活动策划材料及文件,必要时邀请相关管理人员亲临现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工作的相关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有学校门户网站及各单位子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学校年鉴、会议纪要、文件、展板、橱窗等,学生手册、制度汇编等文件汇编,校内外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教代会、咨询会、听证会等会议,以及其他信息公开方式,覆盖了学校教学及管理的各个方面。
学校基本信息、规划计划、教学科研、学生服务、招生就业、财务资产等向社会公开,向政府主管单位公开,向师生公开,学校公开信息得到了上级主管单位、社会各界和师生的关心和关注,办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并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
五、受到举报情况
2024-2025学年度,没有收到关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内生动力不足。学校各部门将编制和发布信息公开报告视为一项行政常规任务,停留在“不出错”的层面,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下一步,学校会把信息公开工作写入学校发展规划,由校领导亲自分管,将其视为提升治理能力、塑造学校形象、赢得社会信任的重要抓手。
(二)工作机制不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负责,但所涉及的信息分散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办等多个部门,业务部门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不高。下一步,学校将明确责任体系,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及其职责,并将其工作表现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信息公开是一项持续并不断细化、深化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会继续依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范管理,提升水平,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2025年10月31日